2007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Ed.M)东莞深圳招生简章
二年毕业 免试入学 先读后考 自主划线 分数线低 假期莞深授课
u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百年名校
u 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 国家中、高等教育师资教育基地
u 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院校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基地
一、报考条件(条件未达到者可以先读后考)
1、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3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
二、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事宜
1、招生方向:学科教学(数学、语文、英语、物理、音乐、体育、舞蹈、生物、心理学)、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等。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5日截止。
3、考试时间: 2007年10月21日-22日。
4、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考试科目: 5、考试科目共4门: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6、录 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择优录取。省市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和突出成绩者、全国及省市级劳模可破格录取。
三、学制及上课安排
1、学 制:二年。
2、上课地点:东莞、深圳。
3、上课时间:采取半脱产方式学习,寒暑假和周末集中授课。
4、师 资:全部课程由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以上的教师讲授。
四、学费标准
学费25000元,学位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费6000元。教材资料费500元/年。报名费300元。
五、考前辅导
为提高考生水平,我院对考生进行考前辅导,分为周末班、暑假班与冲刺班,详情见考前辅导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