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三 内容
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4.4 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
4.4.1 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等;
5 应急救援
按照公司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
6 事故处理
6.1 公司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事故处置等情况,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
6.2 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3 将事故处理结果报罗江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同时接受罗江区及上级主管*作出的事故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