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项目代号A,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考核发证。
拓展阅读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三、内容
7. 报废
7.1 各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特种设备。提出特种设备报废申请。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进行。
7.2 流程审批完成后,使用*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使用*将报废设备移交市场部,按废品处理程序处理。移交时技术品质部参与监督。
7.3 技术品质部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