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分包拖欠工程款(拖欠分包工程款,总承包怎么办)
分包方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办
分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话,可以将分包方和总包方一并起诉。具体而言,此时双方之间是存在连带责任的,可以择一起诉,也可以一并起诉,并且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亦可以直接以发包人、承包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通过共同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能更有效地*债权。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分包工程款拖欠,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发函件进行催收,或者直接*到对方公司进行催收款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为何广西建工一建到处拖欠农民工工资
1.建筑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许多建筑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导致建设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施工企业工程进度的需要。加上有些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雄厚的资金先行垫付,从而形成大量的工程款被拖欠,由此引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此类案件涉及的人数众多且金额较大。
2.建筑行业监管不到位。《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在现实中,由于行业监管缺失或不到位,致使许多建筑项目被层层分包、以包代管,那些既没有资质又没有资金担保能力的"包工头",私自招揽农民工在建筑企业务工。一旦出现亏损,便把损失转嫁给农民工,有的甚至一走了之,将拖欠工资问题扔给施工企业和*。
3,建筑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而是要求农民工与项目部、包工头签订劳务承包协议,而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多为"口头协议"。在兑现工资时,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将工资按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不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而"包工头"不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采取每月只发给一定的生活费,余款年底结清。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既不掌握项目部用工花名册,又不掌握工人的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一旦包工头不负责任而躲避,就会出现纠纷。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分包合同是相对于总包合同的概念。总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与总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是指,经过发包方同意,工程总包方将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总包方与分包方就施工内容签订的合同。
如果分包工程款被拖欠,分包方可以索要工程款,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从索要欠款的对象而言,分包方一般向总承包方索要工程款。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分包方与发包方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与分包方建立合同关系的是总包方。
如果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超越资质承包等情况的,分包合同无效,分包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在起诉总承包方的同时,一并起诉发包方,要求发包方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法律依据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第二,从追讨欠款的方式而言,分包方可以给总承包方及发包方发律师函,催要欠款,并声明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的权利。
如果总承包商是国有企业的,可以通过**网查询"*和各地区受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投诉举报渠道",按照公布的渠道举报和反映有关账款拖欠问题。比如,*层面的渠道,包括拨打电话12381,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信箱留言,或通过"*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留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有各自的电话、电子邮箱或。
如果被拖欠的费用是劳务分包的费用或施工工人工资,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的"*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留言,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队举报。
除了上述手段外,分包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索要工程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