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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今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的条件和具体要求

日期:2019-08-08 08:31:02     浏览:332    来源:天才领路者
核心提示: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北京市2019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的条件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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