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教育网合作机构 > 北京研究生考试培训机构 > 北京考研培训机构 >

天才领路者

欢迎您!
朋友圈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9:00-21:00

位置:北京研究生考试培训问答 > 北京考研培训问答 > 2019年法学硕士关于案例分析法律推理考研的知识点

2019年法学硕士关于案例分析法律推理考研的知识点

日期:2019-08-30 18:30:28     浏览:466    来源:天才领路者
核心提示: 法律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 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其中演绎推理是重点。需要考生务必掌握的是演绎推理的结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法律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   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其中演绎推理是重点。需要考生务必掌握的是演绎推理的结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类比推理:案例、比较和结论。   【点拨】运用法律推理结构应对案例分析题的*技巧是“代入法”,按照推理步骤结合案例和法条代入即可。但这里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演绎推理中大前提和小前提千万不要弄混了,填错一个本质上是错两个啊。传授一个记忆技巧“法大事小”(理解为考法大不是难事)——拆解为“法律规范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具体而言,大前提—找到案例中给定的法条;小前提—概括描述下案例给定的事实;结论—摘抄案例给定的结论。   下面我们看看真题怎么考的?   (2012年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分析题)汪某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病,被诊断为脑出血。之后,汪某多次向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均被以超过受理时效为由而未予受理。汪某不服,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市人民法院判令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并且认定汪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A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不服判决,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A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原因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的规定、A市人民法院在汪某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前无权受理该案。

2020年法学硕士关于案例分析法律推理考研的知识点

  参考法条:《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7号令)第19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试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40号令)第5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请回答:   (1)如果你是B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请写出规范推理的过程。(5分)   提醒考生:距离今年考研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了,大家要做好规划,专业课是拉分的关键,要找到方法,*的冲刺才能发挥更好的效果,一定要有信心。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用户发布,本站不承担本信息引起的任何交易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如果本页不是您要找的课程,您也可以百度查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