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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福清市自考律师本科专业停止新生报考
今年4月起,我省将停止面向社会开考的律师专业(本科段)新生报考。
据了解,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已于2013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2015年起也将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课程相互替代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的规定替代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附件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
市自学办提醒,该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要安排好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报考,并有计划地安排应考课程考试进度。
自考招生专业
本科
1.福建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2.福州*【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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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厦门*【国际贸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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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泉州师范【公共关系】专业
5.福建农林*【市场营销】专业
专科
1.福建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会计】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2.福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3.集美*【销售管理】专业
4.闽南师范*【学前教育】专业
5.泉州师范【学前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