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起名“飞发走丝”
本报周口讯 为标新立异,太康县一家理发店起名“飞发走丝”(右上图),想利用“非法走私”的谐音吸引市民眼球。昨日,这家理发店被该县工商*责令限期“改名”。
该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所长杨亚告诉记者,经查,该理发店在工商*注册的名字为“李某某理发店”,按照规定,理发店的牌匾等其他显著位置的名称必须与登记的名称相符。这家理发店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随后,该所工商执法人员对该理发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3天“改名”。店主李某某表示立即拆除牌匾,更改店名。(记者于扬 实习生 王慧星 文图)
本文转载自: 2008年10月11日10:24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