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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卫校(湘潭市卫生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日期:2024-04-06 16:37:22     浏览:640    来源:医学高教
核心提示:湘潭卫校(湘潭市*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导读:湘潭卫校现在已升格为医学高校,主要是统招*教育为主,2024年官方具体



湘潭卫校(湘潭市卫生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要求

导读:湘潭卫校现在已升格为医学高校,主要是统招*教育为主,2023年官方具体招生章程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21年招生章程

具体考生可以了解一下。以下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后招生信息简章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湘潭卫校简介: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是由湘潭市人民*主办,面向*招生的全日制普通公办医卫类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学校原名湘潭职业技术*,先后于2001年、2004年由湘潭职工*、湘潭机电工业中专和湘潭卫生学校合并组建。

湘潭地区卫校及医*校及专业更多相关专业,分数线,招生要求等求学信息咨询指导可以联系:

电 话:0731-86459938

移动电话:1897581272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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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原湘潭卫生学校百年医卫办学品牌优势,2015年6月,学校更名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开始实施转型发展,走特色发展道路。

百年积淀,桃李芬芳,学校为湖南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岚清等党和领导人曾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的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校现有河东(校本部)、河西两个校区,设有临床*、护理*、医学技术*、医疗设备与管理*、医学基础课部、公共课部、思政课部和成人教育培训部等四院四部,开办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等21个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1046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教授、主任医师34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213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学校还建设有400余人的兼职教师库,聘请客座教授、特聘教授71人。

学校秉承"广德爱众、励能善医"的校训,坚持校院(企)合作、产教融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与大型医院、企业深度融合,立足培养适应医疗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有临床仿真实训中心等80余个现代化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眼视光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等4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有9所附属医院,即湘潭医卫职业技术*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附属康复医院(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附属湘潭市人民医院(湘潭市人民医院)、附属湘潭县医院(湘潭县人民医院)、附属湘乡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附属湘乡二医院(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附属桃江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附属妇幼保健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其中,湘潭医卫职业技术*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是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学校还有空军总医院、南部战区总医院、中南*湘雅医院等190余家医卫类定点实习就业基地;有职业技能鉴定所。

湘潭卫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湘潭医卫职业技术*临床医学(衡阳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和湘潭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护理、护理(康复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口腔护理方向)、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20个专业(含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根据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生、往届普通高*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及应往届中职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生、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为3050人,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为除临床医学以外其他单招专业。

体育、艺术特长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体育特长招生计划13人,艺术特长招生计划13人。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志愿专业报考湘潭医卫职业技术*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湘潭卫校录取规则(招生要求):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一类别考生中,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学校志愿与专业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临床医学(衡阳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和湘潭市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需与当地卫健*签订协议)以县市区为单位,招生对象为当地户籍应往届普通高*生、医卫类中职考生,按照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除助产专业根据行业及用人单位需求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考生均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但无身高体重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所有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身体有疾病、不适宜就读相关专业的考生,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专业调整或要求学生退学。

条 学校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进行专项测试,完善专项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的公平公正,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规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总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6‰。专项测试成绩作为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根据分类招生原则,专业计划数未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则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和招生网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2023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退役军人考生计划单列,可在除临床医学以外单招专业中自主选择就读专业。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录取的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被湘潭医卫职业技术*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诚信协议书》,通过确认后,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将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发放预录通知书。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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