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万元天价美容
2009年3月,消费者刘女士在抚顺蓝天美容院花费9.6万元做了文眉、文眼线、文唇线,花了将近10万元。刘女士越想越觉得这钱花得太不值了,于是向有关媒体进行了反映。
虽然消费者没有到工商*申诉,但这起天价美容纠纷还是引起了市工商*的高度重视。2009年6月19日,在工商*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美容院一次性将9.6万元美容款返还给消费者;并由*有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美容院进行了行政处理。
点评:近年来美容业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这里提醒消费者:一是要选择正规的美容院;二是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果出现意外要保留好证据;三是如果出现纠纷无法解决,可以到工商*寻求帮助。
实木有“玄机”
2009年6月,消费者齐凤杰向锦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申诉。称2009年2月份,其在锦州市古塔区瑞丰灯具电料商店订购一套价格13000元的“老木坊”实木家具,在订购合同中双方约定家具为实木面板材质。6月份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家具并非是实木材质,而是实木复合材质。锦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受理此案后,发现实木面板是三聚氰胺板,并不是实木,*决定由该商店返回消费者购货款3000元;锦州市工商局责令该商店在销售家具过程中应当明示或告知家具材质。
点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对相关商品的一些基本常识也要有所了解。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申诉,由工商机关给予协调解决。
联通多收费用拒退还
2009年10月24日,西丰县工商局接到西丰县西丰镇居民曲先生申诉,称*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的电话计费存在错误,要求赔偿多收的电话费、车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西丰县工商局调查发现,*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在2009年8月至10月期间共多收了曲先生电话费205.10元。经协调,*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丰分公司退还多收的205.10元通信费用,同时赔偿410.20元。
点评:由于一些公共企业、垄断企业相关制度不完善,很多服务不透明,导致一些服务费用多收、重复收,近年来电话计费错误问题时有发生,请消费者要经常关注自己的相关费用支出,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找问题根源,如出现问题需要帮助,可以拨打12315寻求工商*帮助。
货样不一起争议
消费者宁女士2008年11月29日在盘锦汇美家饰广场以4600元价格订购某名牌儿童套床,2009年1月6日到货,消费者当日看货后,发现该儿童套床的颜色与在卖场看到的样品不一致。与经销商协商要求换货,商家不同意。2009年1月7日,宁女士到盘锦市工商*申诉。经协调,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换货。
点评:根据《*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因此,此例中消费者要求经营者给予换货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