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禅城区在*采购监督管理全过程中以完善机制建设、搭建服务平台为推手,强化*采购政策功能,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推进*采购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出台招标采购代理机制遴选办法。*出台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办法及操作细则,明确规定遴选活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由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招标人(采购人)配合进行遴选,项目业务监管*负责现场监督。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招标投标和采购工作质量,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单位长期委托一个或固定几个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促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领域公平竞争。
二是设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出台*采购代理机构预选库管理规定,广泛引入具备良好资质和实力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实现预选库入库名录动态管理和随机使用抽取,明确公布申请入库条件、程序以及监督惩罚措施。通过建立并完善预选库,进一步规范了*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采购活动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
三是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引导功能。修订完善2009年*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进一步明确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采取集中采购方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有关规定,优先或强制购买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充分发挥*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
四是搭建丰富的*采购信息平台。全区统一搭建*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禅城区*采购网”, 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采购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实时公布项目采购公告,努力为企业、公众提供清晰周到的办事指引和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打造阳光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