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报送财政供养人员数据的通知》(粤财预[2006]20号)要求,我市财政供养人员系统数据需要进行更新。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顺利完成这项工作,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数据的更新和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2006年4月7日前。
二、报送内容:2005年单位信息录入表、人员信息录入表,其中:人员信息录入表只需填写2005年升降职人员、调入和录用人员、调出人员以及当年办理退休人员信息,没有职务变动的在职人员的信息不需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编表说明。
三、报送方式:单位信息录入表和人员信息录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格式一并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1、2005年单位、人员信息录入表
2、编表说明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