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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需要什么条件(小学办理休学需要什么条件)

日期:2022-11-22 20:55:28     浏览:26    来源:钱丹塞恩心理平台
核心提示:*休学需要什么条件(小学办理休学需要什么条件)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自2020年9月新学期起实施。《学籍细则》作为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之一,旨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从学籍管理层面对大校额、大班额进行控制,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弱势群体子女入学的基本权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实现转学同等权利。

 

政策修订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同年级互转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实行同年级互转,在不同学制间办理*生毕业年级转学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二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为防止利用转学变相择校、变相掐尖问题,新增"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数超过该学校空余学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按照随机的方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内容。三是加强跳级管理。为防止利用跳级,将不足龄入学合法化的问题,新增了跳级考核方式,明确了流程,既*了少数确有跳级必要的学生的权利,又对学校违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起到了规范作用。防止利用变更出生日期实现不足龄入学的问题,增加了学籍建立时的出生日期,以户籍和出生证明为依据,学籍建立后对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中与出生日期对应部分不予变更。四是明确控制大校额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工作要求,提出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的工作要求,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消除大校额同频共振。五是优化学籍办理流程。积极响应省委省*"*多跑一次"和我厅"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见面"的工作要求,取消了纸质学籍,采用电子学籍办理业务,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通过这次《学籍细则》的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市地、县区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阳光、公开、透明,方便百姓办事。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实施细则(修订)

 

*章 总则

*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中*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含完全中学*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含*部、*部)、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统筹本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

市级教育行政*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教育行政*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籍信息定期核查工作机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汇总、校验、上报等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受理学生学籍的建立、变动,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报核。

第二章 招生、入学

第四条 我省学校实行秋季招生、入学,不得在非招生期间招收新生入学。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县级教育行政*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合理确定,不得新增超标准班额和大校额,并报市级教育行政*备案。学籍主管*根据招生计划,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设置所管辖学校的招生人数,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收学生。需要调整或变更招生计划的,由下达计划的教育行政*审核批准。

第五条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入学年龄为6周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为6-15周岁(个别实行7周岁入学的地方为7-1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超过20周岁的残疾人口不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进入当地公办*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或由教育行政*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六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办*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批准和备案。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附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及相关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延缓入学的,应附相关证明。

第七条 跟随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统称"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簿,到居住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提出就学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根据实际情况,以公办学校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第八条 自愿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按当地县级教育行政*确定的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实行*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或招生方案须经主管教育行政*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 国际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向所在居住地有接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经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同意后,方可入校就读。

第十条 新生应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在开学前一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新生无故不按时到学校报到的,依照有关规定督促其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利用电子学籍系统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不超过45人,*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十二条 新生招生工作由招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学校不准招收已经毕业的学生回学校重读。

第三章 学籍建立

第十三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电子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获得学籍号。

 

学籍主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十四条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出生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复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参加社区服务、公民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奖惩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学籍基础信息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统一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电子学籍建立程序为:

 

(一)学校向学生发放《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后交回学校,经班主任、主管学籍校长审核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打印、发放给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

 

(三)经学生法定监护人、班主任确认签字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按照《学生基本信息表》所填内容将学生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电子学籍系统,经学校和学籍主管*审核后,由电子学籍系统生成学籍号,电子学籍建立。

学籍号包括正式学籍号和临时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识别代码。经与公安部人口信息比对,校验成功后生成"G"开头的正式学籍号,未校验或校验不存在的为"L"开头的临时学籍号。两种学籍号只要不是重复学籍,都可正常办理业务,正式学籍号终生不变。

 

第十六条 县级教育行政*按照当地*升学政策,核准*招收学生名单,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招生功能,将招收的*毕业生名单录入到招生模板,使其关联对口中学,完成相关招生手续。学生学籍由*学籍转为*学籍。*学校接续管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时,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

 

第十七条 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籍,由所在学校建立。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教育任务的学校建立学籍。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可不纳入一键分班名单。

 

第十八条 学生因失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离校的,学校须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报告,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保留其学籍。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注销其学籍。上述原因消除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 学校违反规定跨学区招收的择校生、违反当地教育行政*招生规定自行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不足入学年龄的学生进行新生注册,非新生注册学籍须按其年龄对应的年级进行注册学籍。各级学籍主管*、各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对学生学籍进行查重。

 

第二十一条 学籍档案指学籍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在系统中*保存。

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档案内容。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主管教育行政*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籍建立后,各级教育行政*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经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注销其学籍。

 

(一)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二)违反属地化招生原则、违规跨招生区域招生取得学籍的;

 

(三)拥有双重学籍的;

 

(四)义务教育阶段已毕业、结业的;

 

(五)其他违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行为的。

第四章 学籍变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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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跳级、退学、出国。

 

第二十四条 转学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一)可申请转学的情形: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在国内、省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其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准)在国内、省内变更的,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城市*生全家在县域内购房迁居,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且较远的,由当地教育行政*视情况办理转学。

 

3.随迁子女确需转学的,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居住证和*簿,由县级教育行政*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

 

(二)学校不接收学生转入的情形:

 

1.学校单体校区达到大校额的(*、*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超过2500人),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2.学校单体校区未达到大校额,但所有班级班额均已达到标准班额的或自行确定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已达到确定班额上限的,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三)学生不允许办理转学的情形:

 

1.利用转学变相择校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立户的,不得转学。

 

2.城市*学生全家在县域内迁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3.*、*起始年级的*学期办理学籍录入,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在县域内转学。

 

4.休学期间不允许办理转学。

 

(四)特殊情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专门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专门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商定。

 

(五)申请转学的家长持*簿、房产证,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簿,经主管教育行政*初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可以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生转学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为:

 

转入学校发起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依次核准。

 

对于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应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转学学生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数超过该学校空余学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按照随机的方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1.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2.转学实行同年级互转。在不同学制间办理*生毕业年级转学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转入、转出学校及学籍管理*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规定日期予以核办转学手续。转学情况由各市(地)教育主管*汇总相关信息,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春季、秋季学期转学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休学与复学

(一)学生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病历、缴费票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核办并报主管教育行政*核准,可准予休学。

 

(二)自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如符合休学条件的,应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休学期限一般应为一个学年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休学,极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审批要从严掌握。

 

(四)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予复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核准,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就读年级。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允许留级。

 

第二十六条 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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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跳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且具备超前学习能力、达到上*心智水平且确需跳级的学生,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进行初审,市(地)教育行政*对所辖县级教育行政*初审的结果予以复核认定。

 

(二)操作流程如下:家长向学校提出跳级申请,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提交申请跳级的学生名单,由主管教育行政*组织*组(*3—5人)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出具考核结果。按照考核结果,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且具备超前学习能力,达到高*心智水平的学生,在其学校公告栏、网站(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主管教育行政*分管学籍工作副局长签字后,报送市级教育行政*。

 

市级教育行政*可组织*组对公示合格的学生进行抽查,对考核标准过低、考核内容不全面、考核结果弄虚作假的,要驳回跳级申请,并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需要跳级学生的审核确认时间可安排在其当学的学年末进行,市级教育行政*于每年7月30日前将通过的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于每年的9月份新学年统一做学籍信息变更。省教育厅未在学籍系统进行变更的学生,不得提前进入上*就读。

 

每年跳级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以内。跳过年级视为接受完相应年限的义务教育。核准跳级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学籍注册的当年和*、*起始年级不允许跳级,跳级不能跨学段、跨学校。

 

第二十七条 退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出退学申请。学生因丧失学习能力退学的,其学籍档案应保留。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

 

第二十八条 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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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国定居的,须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凭学生有效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到现就读学校提出出国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核准后,在电子学籍系统上办理出国异动手续。

 

学生出境未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的,学校按照疑似辍学处理。

第五章 升级与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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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每年7月1日前办理完毕业年级所有业务,7月30日前完成学生的毕业操作,8月1日-10日学籍系统自动进行升级操作。

 

第三十条 凡接受完整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均发给*毕业证书,作为升学、就业、服兵役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未接受完整年限的义务教育,或因特殊原因离开就读学校的学生,应为其出具学习经历证明。

 

第三十二条 学生毕业证书损坏不予换发,遗失不予补发,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核实后出具学历证明。

 

第三十三条 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学习经历证明规格式样,由省级教育行政*统一规定。毕业证书由市级教育行政*统一印制,县级教育行政*统一核准、编号、验印,学校颁发,发放时间为7月底之前。

 

第六章 考核评价与奖励处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的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学生的学业考试信息、体质健康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会服务和社会实践、奖励与处分情况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校应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告知其法定监护人。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其他方面的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排名或公布名次。

 

第三十五条 对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学生获奖情况,应全面详实地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纪律和犯有错误的学生,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七条 学生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处分,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生申诉的程序与机构(成员应含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委员会、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受理并处理学生对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组织复查。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教育行政*提出书面申诉。主管教育行政*应当在收到申诉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记过及以上处分有关资料应当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处分撤销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和有关资料从学生学籍档案中删除。如果学生在毕业时仍有尚未撤销的处分,学校应将记录保留在其学籍档案中。

 

第七章 特殊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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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建立电子学籍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学籍问题,包括身份证号重复和有关信息重复等情况,处理方式为删除和变更。

 

第四十条 学籍建立时的出生日期,以户籍和出生证明为依据,学籍建立后对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中与出生日期对应部分不予变更。

 

第四十一条 学生的就读年级正常情况下不予变更。

 

第四十二条 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注销其学籍。

第八章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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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校应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根据办学规模配备学籍管理员并明确工作量,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学籍管理员应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学年中途原则上不更换。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主管教育行政*。

 

第四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校应当*必要的经费投入用于学籍管理,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成长记录记载及时。行政区划调整,学校撤并或新建,学生注册、转学、休学、复学、跳级、退学、出国、升级、毕业等,相关教育行政*和学校均应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及时完成相应操作。

 

第四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籍数据保密制度,遵循"谁使用(查询、导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及安全管理责任,严控学籍数据使用对象和范围,未经主管教育行政*书面核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学籍信息,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各级教育行政*和学校要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籍管理员的安全与风险意识,做好用户账号与密码保护、学籍数据安全使用、工作机器病毒与木马防护等工作。

 

第四十六条 *、*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作为疑似辍学处理,待恢复入学后补录、更新学籍信息。学生连续超过7日未经批准无故未入校就学,且学校无法与其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疑似辍学处理。连续一个月未经批准无理由不到校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辍学处理。同时,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上报当地乡镇人民*、县级教育行政*,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学校应及时登记疑似辍学或辍学学生信息、返校信息,以及学校、教育行政*和当地*采取控辍保学措施情况。

 

第四十七条 教育行政*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五)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六)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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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 各地市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省级教育行政*备案。

 

第五十条 在本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国际学生和华侨、港澳台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建议家长去咨询专业的咨询老师,进而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想法,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用对方法才能更快解决孩子问题。温馨提示:为帮助青少年儿童心理相关问题疏导,钱丹塞恩心理平台一对一面向全市广大师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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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帮你找到孩子不爱学习,注意力不集中,不写作业爱哭等问题的原因,给你提供简单有效的应对方法。如果其他家长正在为5-16岁孩子注意力不集中,自控力差,不爱学习,作业拖拉等问题困扰,都可以去求助他.



网友提问:孩子不爱学习,厌学,注意力不集中怎么办


已解决

你们孩子不爱学习,注意力不集中,学习马虎,作业不写拖拉墨迹,一说就哭,都是怎么解决的啊


楼主  女  34岁


问题描述:孩子都上*了,辅导他写作业是我*煎熬的时候,他爸躲得远远的。写个作业磨磨唧唧,要这要那,一点都不专心,我都是强忍着,实在忍不住了,我就吼他,他就开始哭,他一哭我更烦,动手打他,哭的更厉害。写个作业还讨价还价,老师也反馈说他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经常开小差,成绩也是上不去。一想到他的学习和作业,我就上火,说急了,他就哭着说:"又不是我想上学的,是你们非要我去的",把我给气的,还不都是为他好,现在不好好学习,以后怎么办。我都被孩子气哭很多次,反复如此,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2022-1-22 8:21

不爱学习 注意力不集中 爱哭 成绩差 作业拖拉


 3万+

采纳建议


一中高级教师-


2022-1-22 12:24

你描述的孩子学习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只要稍加引导,就可以赶超同龄人。虽然我们学校老师也有育人职责,但是面对那么多孩子,我们真的有心无力,更多的还是需要家庭去教育和引导,毕竟,父母才是孩子*任老师。根据我的经验,非常不建议家长经常打骂孩子,偶尔教训一下还是可以的。现在孩子越打越敌对,甚至做出极端的事,新闻也报道过很多,经常骂他,会导致孩子自卑不自信。


康康妈楼主


2022-1-22 12:40

太好了,我儿子以前语数外严重偏科,我加了他的微信以后,针对语数外不同科目都进行了分析,并且都分析到点子上了,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还给了几个小技巧,克服孩子写作业墨迹,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我先试一下。


精选留言


一颗糖


2022-2-2 11:30

我家孩子2年级,好动坐不住,自控力差,注意力不集中,记不住东西,刚教过的东西,转眼全忘了,一遍一遍的讲,隔天还是不会,说两句就哭。平时我的脾气还好,一看他写作业我就忍不住,磨磨唧唧,拖拉作业。我本想着加老师了解一下,


山海可平


2022-2-2 11:46

这位家长,真的有效吗?是直接教孩子?我娃写作业很慢,东张西望,不专注,每天都搞到很晚。


一颗糖


2022-2-2 11:59

确实有效,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反正对你也没有任何损失。不是直接教孩子,是指导家长怎样提高孩子注意力,把方法教给家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仅对孩子有帮助,对家长也有提升。


山海可平


2022-2-2 12:30

老师微信分享一下呗



*的光


2022-2-2 9:34

楼主,你家孩子现在改好了没?我家儿子也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毛病,在学校上课难以集中注意力,对授课内容一知半解.作业拖沓,学习时容易走神,发呆.我真的是愁死了。



康康妈楼主


2022-2-2 18:37

改好了,改好了,自从加了老师之后,大概用了半个月时间,小孩注意力也更加专注了,写作业也快了很多,成绩也在稳步提升,终于不再折磨我了。


*的光


2020-1-23 22:43

哎,我家孩子上*的时候,也是不爱写作业,成绩一般,因为忙于生意,没怎么管她,现在读*了,学习跟不上,学起来也很吃力,报了补习班,还要回头给他补习*的知识点,孩子学习也很累。都怪我当时没重视,导致孩子养成了不好的学习习惯。



余生有你


2022-2-5 22:50

有的孩子学习成绩好,一方面是天分,重要的是学习习惯好,孩子学起来轻松,家长也省心。


香菜的情怀


2020-2-14 12:20

楼主,你到底是用什么方法,这么快就解决了孩子问题?我也想试试,我家两孩子,大的上*,不爱学习,懒散,成绩一直上不去。小的才上3年级,注意力不集中,写作业那个墨迹,我快被这两个神兽折磨崩溃了。



康康妈楼主


2022-2-14 12:36

小孩不爱学习,是因为没有找到其中的乐趣,有*说过,孩子主动学习的效率比被动学习高10倍。孩子注意力不集中,还是需要通过日常一些小技巧锻炼,还可以增加亲子交流。


香菜的情怀


2022-2-14 12:40

你说的很对,怎么能让孩子主动学习呢,有哪些好的快速有效的方法训练孩子注意力,之前也看过一些小技巧,可是帮助不大。


康康妈楼主


2022-2-14 12:59

还是家长教育方式有问题,针对孩子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照搬照抄,孩子是人,不是机器,哪有一成不变的方法适用所有孩子。你还是去找老师帮你针对性分析一下,两个孩子耽误不起。


香菜的情怀


2022-2-14 13:20

好的,我让老师先帮我分析一下两个孩子的问题吧


壹元叁毛


2022-2-19 17:27

哎,每次开家长会,我都不想去,看着自家孩子成绩单,再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只能长叹一声,哎。



天蓝蓝


2022-2-19 10:57

同感,我也很怕参加孩子的家长会,其中的难受,只有自己知道


甜甜妈妈


2022-2-19 10:29

请问,*孩子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小动作不断,成绩很差,我该怎么办呢



王富贵


2022-2-19 10:35

同问,我家儿子高中也是成绩差,不想上学了,正是读书的年龄,不好好读书,能干啥。


康康妈楼主


2022-2-19 14:43

你们也去咨询一下老师吧,我平时看他的朋友圈有帮过孩子提高注意力,提高成绩的案例,你们可以

康康妈楼主


2022-2-19 16:25

对的对的,就是这个


云妈说


2022-2-19 19:27

我家孩子*,之前也是注意力差,厌学,做事拖拉,后来认识了老师,在他的指导下,孩子注意力和自制力好多了,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上学期期末考试,在班里排名,照这样下去,有希望考个重点高中。



*语文高级教师


2022-2-19 19:43

学校老师主管孩子学习,如果因为父母的不重视,影响了孩子学习,我们作为老师也是很难的,学校教育 才是正确的组合,只有教育跟上了,孩子才有好的状态去学习。


狼爸


2022-2-19 14:53

我儿子明年*了,以前学习不上进,上课老是捣乱,写个作业磨磨蹭蹭,成绩一塌糊涂,基本每学期都会被老师叫去学校.后来朋友推荐了老师,在老师的指导下,孩子慢慢变好了,注意力也集中了.学习成绩也上来了,儿子对明年*更有信心了.



如果时光倒流


2022-2-19 16:29

求同款老师微信,我家孩子不爱学习,走神发呆,脾气暴躁,根本管不住了。


狼爸


2022-2-19 18:45

你孩子的问题,和我孩子也有点相似,你先去咨询一下吧,可以帮到你的


Jack陈


2022-2-19 21:36

好的,谢谢。希望孩子可以尽快改变吧,这样我也能少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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